河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关于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指出,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5元、谷段电价0.3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元、谷段电价0.27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执行合表电价的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7元、谷段电价0.31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谷段电价0.28元。峰段为8:00时-22:00时,谷段为22:00时-次日8:00时。此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