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3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确保全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加快推进吴忠市、银川市、固原市、中卫市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无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争取在采暖期前完工并投入使用。各地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区散煤复烧。鼓励采取清洁煤价格补助、上门配送、以优换劣等多种便民措施,推进非清洁取暖区域实现清洁煤替代。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民用煤质达标。
持续推进锅炉治理。更新全区燃煤、燃气、燃油锅炉及生物质锅炉清单,分类分步开展整治。加快推进已列入自治区《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的燃煤锅炉淘汰和“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确保按期完成;加快推进盐池、金积工业园区内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和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分园违规建设燃煤锅(茶)炉淘汰。“煤改气”项目实施前必须先落实气源,签订供气合同。积极推进热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淘汰和燃煤小热电机组关停整合。深入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银川市、吴忠市要力争在采暖期前共完成52台185蒸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任务。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